内财会〔2020〕8号

  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,内江经开区、内江高新区财政局,市级主管部门、有关单位:

  现将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川财会﹝2020﹞14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

  内江市财政局

  2020年8月3日

 

附件:川财会〔2020〕14号
附件:川财会〔2020〕14号附表1
附件:川财会〔2020〕14号附表2
附件:川财会〔2020〕14号附表3